对市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01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郭康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市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数据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推动数据资产工作的部署情况
国家高度重视数据资产管理,为有效推进数据要素化,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2022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等要求。2023年以来,国家财政部围绕会计处理和资产管理陆续出台了多份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数据的资产属性,为一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等开展数据资产相关工作指明方向。
二、上海落实数据资产工作的实施情况
我局正协同市财政局有序推进财政部试点的各项工作,开展本市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结合公共数据目录管理和授权运营,切实回应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需求。
一是试点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在金融、医疗、交通、旅游等领域试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引入市场主体基于统一平台运营公共数据开发数据产品,最大限度促进公共数据挖掘利用,以及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的融合应用。二是推动企业以数据产品为核心开展数据资产入表,规范推进企业数据资产交易,围绕流通交易模式、价格形成机制、收益分配机制等加强相关规则标准研究,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三是做好数商生态培育,依托全球数商大会、“数据要素×”大赛等活动,引进和培育一批数据资产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以及数据资产质量评估、价值评估、安全合规评估等专业服务商,重点围绕航运、商贸物流、科技、通信、医疗、交通等板块,培育一批专业性强的高质量数商企业,助力重点行业领域数据要素价值挖掘与释放。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吸收您的宝贵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持续推动数据市场与国有企业数据资产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上海市数据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