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贺仁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数据要素权属分置实现机制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继《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后,国家层面陆续发布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探索科学有效的数据权益制度,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打造国际数字之都建设进行了部署和要求。自上海市数据局成立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数据登记与权益相关工作,持续开展系列工作。
一、关于数据登记相关工作
一是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国家层面出台《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并将其作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的前提。我市积极落实国家部署,开展本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建设,与国家平台互通,开展试运行。同时持续拓展登记范围,明确登记主体、要求、内容,规范登记流程。二是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市知识产权局、市数据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贯彻落实关于数据产品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部署,开展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的审查、监督、管理等工作。目前我市正面向登记存证需求集中的主体,开展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进行宣传推广,积极推动登记实效,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积累先行先试经验。此外,我市也根据国家试点部署,研究不同试点登记任务间的衔接与联动,探索构建登记体系。
二、关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
国家层面已将数据产权作为八项基础制度之一,正持续研究。在数据确权授权方面,我市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引领作用,围绕国家公共数据“1+3”政策体系,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工作。一是制定政策文件,我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为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开展场景试点,2021年以来,我市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启动了授权运营场景试点工作,已上线应用场景近60个,共推出百余个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后续将根据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面向重点场景深化试点,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培育数商形成生态,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三、关于数据要素服务生态
我市积极打造科学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服务生态。一是建立完善数商体系,制定数商激励计划,积极培育数据合规评估、质量评估、资产评估、数据交付、数据分级分类、数据安全、数据治理等服务机构。二是成立上海市数商协会,提升数商公共服务能级,举办数商沙龙。三是举办全球数商大会,连续四年高标准、高规格局办全球数商大会,对接数字经济国际规则与标准,发挥链接全球窗口作用。后续我们将持续培育和吸引数商参与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政策支持,促进政企数据融合开发和创新应用,开辟经济增长新空间。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吸收您的意见,结合有关工作,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本市数据领域全面、健康发展。
上海市数据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