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021号提案的答复
谭黎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挖掘上海智能网联汽车数据新价值加速其资产化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提到的数据价值体系评估还未确立、企业数据权属不清晰、统一市场建设困难等问题,我局已切实关注并积极推动研究相关解决办法。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数据评估机制、建立确权规则、构建多方共治体系等建议对本市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培育一体化数据市场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们正积极吸收采纳,不断推进相关工作。
一、关于数据确权相关制度研究
一直以来,数据产权问题备受关注,国家“数据二十条”中首次系统提出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提出“三权分置”(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产权运行机制,强调了数据的流通、使用与价值最大化。
当前,国家层面围绕数据产权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系统开展了相关政策研究,旨在构建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为数据的供给、流通、使用提供制度保障。我局也将紧密对接国家顶层设计规划,同步开展配套制度研究,并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探索研究成本核算、价值评估等机制,为后续推进数据资产登记、权益分配等工作奠定基础。
二、关于推进数据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国家高度重视数据资产管理,为有效推进数据要素化,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等要求。2023年以来,国家财政部围绕会计处理和资产管理陆续出台了4份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数据的资产属性,为一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等开展数据资产相关工作指明方向。
上海作为财政部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区域,我局正协同市财政局有序推进财政部试点的各项工作,切实回应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需求。同时,我局也将持续做好数商生态培育,依托全球数商大会、“数据要素×”大赛等活动举办契机,引进和培育一批数据资产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以及数据资产质量评估、价值评估、安全合规评估等专业服务商。重点围绕航运、商贸物流、科技、通信、医疗、交通等板块,培育一批专业性强的高质量数商企业,助力重点行业领域数据要素价值挖掘与释放。
三、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培育
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推动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和数据产业的创新发展。一是完善数据基础制度,陆续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等多项制度文件,加大政策供给。二是健全数据基础设施,建立国家数据标准体系,推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互联、信息互通。三是促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要素×”行动计划,孵化创新企业、培育优秀产品、发掘解决方案。四是着力完善治理体系,加快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机制,探索新型治理模式,优化治理效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对数据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已积极推进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推动数据领域配套制度研究,根据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配套制度规范,将进一步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过程,指导监督实施机构、运营机构依法依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二是推进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依托区块链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应用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加快打造分布式互联、跨域互通、安全可信的统一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三是推动数据资源融合利用,积极发挥公共数据引领作用,以应用场景为导向,通过授权运营、数据创新实验室等模式,培育数据开发主体,加速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助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发展。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吸收您的宝贵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持续完善数据领域配套制度体系,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潜能,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数据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