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数据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服务企业群众的重要抓手,紧密结合数据赋能高质量发展、助力“五个中心”建设等核心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流程。2025年,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7条。其中,在门户网站“政策文件”专栏公开各类政策文件7条,涵盖城市数字化转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公共数据开放、高质量数据集先行先试等重点工作领域;“工作动态”专栏公开我市数据领域各类动态信息63条;“国内要闻”专栏转载国家层面数据领域各类重要信息378条;“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帮助公众准确理解政策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全流程管理。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其需求,提升答复的针对性和满意度,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收到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对本局制发的各类文件进行精准分类,并做好登记归档。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同步谋划公开事宜,明确公开范围、时限与渠道,确保新增政策文件及时、准确对外公开。同步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管理机制,定期对符合条件、公开属性认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转化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政府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对门户网站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核查,及时更新失效、变更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制,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条例》《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通过门户网站留言板、咨询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2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2

0

0

0

0

10

(七)总计

10

2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政民互动体验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24年问题改进情况

  暂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数据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012023。